全能神教會仍然是中國宗教迫害的主要對象,該教會基督徒因實踐信仰而被判重刑。
全能神教會是中國受迫害最為嚴重的新興基督教團體,從2013年習近平上台以後,對該教會的迫害明顯加劇。據全能神教會年度報告顯示,2019年,至少6132人被抓捕,1355人被判刑,481人被判刑3年或3年以上,12人被重判10年或10年以上。其中許多基督徒被集體判刑,教會帶領等被中共定為教會重要人物遭到格外重判。
據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法院於2020年1月14日簽發的判決書顯示,15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僅因信仰被扣以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」判刑,其中曹鳳英、吳倩、盧青、閆朝雲被重判7年半,韋春琴被判刑7年。
連雲港市贛榆區法院1月14日簽發的刑事判決書(網站截圖)
中共將一些發展較快、不受其管控的宗教團體扣以「邪教」名義鎮壓,按照《刑法》第300條,被定為「邪教」的宗教團體的信徒參加敬拜活動、給親友傳福音、發放信仰書籍等正常的宗教活動都被中國政府視為「犯罪」,會被判重刑。
西班牙瓦倫西亞大學國際公法和國際關係學教授何塞·埃利亞斯·埃斯特夫(Jose Elias Esteve)接受採訪時表示,中共利用《刑法》第300條「無非是中共對國內不同宗教少數群體的攻擊,將宗教崇拜定義為反國家的罪行」。
2019年12月16日,江蘇省鎮江市潤州區法院對14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進行集體判刑,他們的年齡在19歲至69歲不等。其中,朱麗萍被認為是「教會組織者」判刑4年零6個月。法院開庭時均未通知基督徒家屬。
這14名基督徒都是在2018年10月被捕,被捕前,他們已經被警方監控半年之久。據一名被捕基督徒的家屬反映,警察上門抓捕該基督徒時對其徹底搜家,把信神書籍和教會錢財全部沒收。
去年下半年江蘇省還有兩例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被集體判刑的案例:9月20日,鹽城市9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被集體判刑。12月20日,揚州市7名基督徒遭集體判刑。
2019年12月19日,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法院以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」重判28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,其中一名教會帶領肖美麗被重判8年零10個月,龔喜月因擔任講道員而遭重判8年零2個月。基督徒陳謹、劉敏因寫信神的經歷見證文章,被政府定為教會骨幹,分別被重判7年零4個月和7年零8個月。
2018年11月,長沙市成立「11·20專案組」,在11月20日這天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實施統一抓捕行動,共抓捕了47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,這28名被判刑的基督徒就是在那次行動中被捕的。基督徒石領季、龔喜月被抓捕關押期間,都遭到長達半個月的強制洗腦、「熬鷹」(長時間剝奪睡眠)等酷刑折磨。
來源:寒冬 / 楊廣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