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豔麗因文字獄獲刑四年  中文筆會籲釋所有良心犯

獨立中文筆會會員劉豔麗因文字獄日前閉門審訊獲刑四年,筆會發聲明強烈抗議。(劉豔麗瞼書圖片)
獨立中文筆會會員劉豔麗因文字獄日前閉門審訊獲刑四年,筆會發聲明強烈抗議。(劉豔麗瞼書圖片)

獨立中文筆會周日(3日)發表聲明,對於會員劉豔麗因網路文字及言論被控“尋釁滋事罪”並於上月24日在湖北省荊門市法院缺席宣判,獲刑四年,日前才通知其辯護律師,表示強烈抗議。

獨立中文筆會嚴厲譴責中國當局再次肆意侵犯公民言論自由,踐踏保障公民權利的中國憲法和中國政府早已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。筆會呼籲國內外各界,嚴重關注中國一再濫用刑法侵犯人權,立即無條件釋放劉豔麗及所有其他因言獲罪的良心犯。

現年45歲的劉豔麗,湖北省荊門市銀行職員,工餘時以網名“拽拽重出江湖”

參與網路和博客寫作。2009年以來,她因在互聯網上、微信朋友圈和博客中所發的文字,多次被荊門市國保人員傳喚、騷擾,並抄走電腦。2016年9月,劉豔麗因抨擊當局的錯失和推諉責任而遭報復,被警方從工作單位帶走,以“涉嫌誹謗罪”刑事拘留,11月3日正式逮捕,被指控發送“誹謗毛澤東周恩來等國家領導人”的資訊。

2017年5月,她准以“取保候審”獲釋,一年後期滿又被規定監視居住半年,其間經常遭警方騷擾、傳喚。劉豔麗丈夫是教師,也因她的案件受到警方騷擾,兩人被迫於去年11月協議離婚。同月劉豔麗被警方傳喚,曾因受虐待而割腕企圖自殺,左腕幾根神經斷裂而致殘。

她隨後被檢察院批准正式逮捕。2018年底,荊門市東寶區人民檢察院以 “尋釁滋事罪”起訴劉豔麗;翌年1月底開庭審判。

獨立中文筆會強烈呼籲當局立即糾正錯案,無條件釋放劉豔麗,並確保其在押期間不受虐待和會見律師等一切法定權利;中國當局應當實踐憲法規定的“尊重和保障人權”之承諾,終結文字獄,釋放其他所有因言獲罪的良心犯,包括呂耿松、陳樹慶、秦永敏、胡石根、劉飛躍、徐琳、王怡、張寶成、伊力哈木、王炳章、張海濤和許志永等人。

来源:版權所有© 2006, RFA。 經 Radio Free Asia, 2025 M St. NW, Suite 300, Washington DC 20036 許可進行再版。https://www.rfa.org。